行业动态 GB 11564
ChinaAutoRegs|GB 11564-2024英文版翻译《生动车回话反射安装》
Retro-Reflective Devices and Markings for Motor Vehicles
CONTENTS
Foreword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4 Requirements
5 Test Methods
6 Criteria for Determination of One Type
7 Inspection Rules
8 Requirements for Configuration and Installation
9 Implementation of This Standard
Annex A (Informative) CIE Retro-Reflection Coordinate System
Annex B (Normative) Requirements for Shape and Dimensions of Illuminating Area of the Retro-Reflecting Device
Annex C (Normative) Requirements for Test Equipment of Photometric Properties
Annex D (Normative) Warning Triangle Test Equipment and Methods
Annex E (Normative) Type Test Procedure
Annex F (Normative) Requirements for Pasting or Installation of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Annex G (Normative) Requirements for Installation of Marking Plates
本文献代替 GB 11564-2008《生动车回话反射器》、GB 19151-2003《生动车用三角教学牌》、GB 23254-2009《货车及挂车 车身反光符号》、GB 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
1 范畴
本文献法律诠释了生动车回话反射安装的要求、试验方法、合并型式判定、考试法律诠释、配备和安装要求等。
本文献适用于生动车上安装、粘贴或配备的回话反射器、车身反光符号、车辆尾部标志板和生动车用三角教学牌的盘算、分娩、考试和安装。
2 步伐性援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步伐性援用而构老本文献必不可少的条目。 其中,注 日历的援用文 件,仅该日历对应的版块适用于本文献;不注日历的 援用文献,其 最新版块(包 括统统的修改单)适 用于 本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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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东谈主造光色牢度:氙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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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42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炫夸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 18100(统统部分)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安装的安装法律诠释
3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文献。
3.1
生动车回话反射安装 retro-reflectivedevicesandmarkingsformotorvehicles
通过反射其他光源映照的光,向位于光源近邻的不雅察者表明生动车存在的安装。
注 1:简 称“反 射安装”。
注 2:机 动车回话反射安装包括回话反射器 、车 身反光符号 、车 辆尾部标志板和生动车用三角教学牌。
3.1.1
回话反射器 retro-reflector
为进步车辆夜间可视性而安装在车辆上的、由一个或多个反射单元组成的器件。
注:简称“反 射器”。
3.1.1.1
Ⅰ类反射器 retro-reflector(ClassⅠ)
发光区域为非三角形且发光角度相对较小的反射器。
3.1.1.2
Ⅲ类反射器 retro-reflector(ClassⅢ)
发光区域为三角形的反射器。
3.1.1.3
Ⅳ类反射器 retro-reflector(ClassⅣ)
发光区域为非三角形但发光角度相对较大的反射器。
3.1.1.4
A 类反射器 retro-reflector(ClassA)
能安定安装和使用的反射器。
注:Ⅰ类反射器 、Ⅲ 类反射器 、Ⅳ 类反射器中的 A 类反射器清楚为ⅠA 类反射器 、ⅢA 类反射器和ⅣA 类反射器。
3.1.1.5
B类反射器 retro-reflector(ClassB)
与信号灯一体、不成安定安装和使用的反射器。
注:Ⅰ类反射器 、Ⅲ 类反射器中的 B类反射器清楚为ⅠB类反射器 、ⅢB 类反射器。
3.1.2
车身反光符号 retro-reflectivemarkingsofcarriage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或安装在车身名义的反光材料或反光材料组合。
注:简称“反 光符号”。
3.1.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retro-reflectivesheetingforthemarkingsofcarriage
算作反光符号控制的条状反光膜。
3.1.2.1.1
A 类反光符号材料 retro-reflectivesheetingforthemarkingsofcarriage(ClassA)
发光区域神气为红、白相间的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3.1.2.1.2
B类反光符号材料 retro-reflectivesheetingforthemarkingsofcarriage(ClassB)
发光区域神气为橙色的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3.1.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retro-reflectorforthemarkingsofcarriage
算作反光符号控制的矩形反射器。
3.1.3
车辆尾部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forvehiclesandtheirtrailers
为增多车辆的可视性而安装在车辆尾部的、具有特定花样和图案的平板。
注:简称“标 志板”。
3.1.3.1
低速车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forslow movingvehicles
花样为截去顶角的三角形标志板。
3.1.3.2
重型车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forheavyvehicles
由红色和黄色材料带轮流组成的矩形标志板。
3.1.3.3
长型车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forlongvehicles
边框为红色材料、中心为黄色材料组成的矩形标志板。
3.1.3.4
1类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Class1)
发光区域为反光膜与荧光材料组合的标志板。
3.1.3.5
2类标志板 rearmarkingplate(Class2)
发光区域为不同神气反光膜组合的标志板。
3.1.4
生动车用三角教学牌 warningtrianglesformotorvehicles
生动车内配备的由反射单元和荧光材料组成的等边三角形教学安装。
注 1:简 称“三 角牌”。
注2:通 常当生动车在谈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 ,妨 碍交通又难以迁徙时算作教学标志使用 ,用 以清楚前 方存在故障生动车。
3.2
回话反射 retro-reflection
色泽沿着与入射光地点周边的地点反射,当入射角在较大范畴内变化时,仍能保捏这种特色。
3.3
反射单元 retro-reflectingopticalunit
能产生回话反射的最小硬质光学器件。
3.4
反光膜 retro-reflectivesheeting
能产生回话反射的薄膜材料。
3.5
发光区域 retro-reflectivearea
由制造商法律诠释的具有回话反射和/或荧光特色的最外角落围成区域的名义。
注:反光膜的发光区域为具有回话反射性能一侧的名义。
3.6
基准中心 centerofreference
发光区域的几何中心或制造商法律诠释的点。
3.7
国外照明委员会(CIE)回话反射坐标系统 theCIEco-ordinatesystemforretro-reflection
用于证据和测量回话反射安装的 CIE 角度系统。
注 :CIE 回话反射坐标系统见附录 A 中图 A.1。
3.7.1
基准轴 axisofreference
过基准中心的直线,且该直线垂直于发光区域或地点由制造商法律诠释。
3.7.2
照明轴 illuminationaxis
基准中心与光源中心之间的连线。
3.7.3
不雅察轴 observationaxis
基准中心与受光器(不雅察测量点)的连线。
3.7.4
不雅察半平面 observationonhalf-plane
始于照明轴并包含不雅察轴的半平面。
3.7.5
第一轴 firstaxis
通过基准中心,且垂直于不雅察半平面的直线。
3.7.6
不雅察角 observationangle
α
不雅察轴与照明轴之间的夹角。
3.7.7
映照角 entranceangle
β
照明轴与基准轴之间的夹角。
注 :β 由β1 和β2 两个重量组成。
3.7.7.1
映照角的第一重量 firstcomponentoftheentranceangle
β1
照明轴与包含基准轴和第一轴的平面间的夹角。
3.7.7.2
映照角的第二重量 secondcomponentoftheentranceangle
β2
不雅察半平面与基准轴间的夹角。
3.7.8
旋转角 rotationangle
ε
反射安装从大肆位置脱手,绕其基准轴旋转所经过的角度。
3.8 光度
3.8.1
发光强度系数 coefficientofluminousintensity
反射安装在不雅测方 向 反 射 光 发 光 强 度 与 垂 直 于 入 射 光 方 向 且 过 基 准 中 心 的 平 面 上 的 光 照 度 的 比值。
3.8.2
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ofretroreflection
发光强度系数与反光膜被照名义积的比值。
3.8.3
亮度因数 luminancefactor
在换取的照明和不雅察条件下,被测物体的亮度与理思漫反射体的亮度的比值。
4 要求
4.1 通用要求
4.1.1 外不雅
4.1.1.1 反射器
反射器发光区域应平滑、光洁,无妨碍名义清洁的隆起物。
4.1.1.2 反光符号材料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发光区域应平滑、光洁,无 妨碍名义清洁的隆起物;反 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名义应平滑、光洁,无彰着的划痕、气泡、裂纹、神气不均匀等纰谬或毁伤。
4.1.1.3 标志板
标志板发光区域应平滑、光洁,无彰着的划痕、气泡、裂纹、神气不均匀等纰谬或毁伤。
4.1.1.4 三角牌
三角牌(含支架)应无尖角或锐边,正面应平滑、光洁,发光区域应无妨碍名义清洁的隆起物。
4.1.2 花样、尺寸和神气
4.1.2.1 反射器
4.1.2.1.1 Ⅰ类反射器
Ⅰ类反射器的发光区域应为雷同矩形或圆形等浅近花样,但不应与三角形或除 O、I、U 外的英笔墨 母或除8外的数字相稠浊,外形尺寸左证安装需求笃定,神气应为红色、白色或琥珀色。
4.1.2.1.2 Ⅲ类反射器
Ⅲ类反射器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以下法律诠释: a) 花样为等边三角形,如附录 B中图 B.1所示;
b) 当中心不是发光区域时,不发光区域为等边 三角形,且 发光区域的表里边平行,沿 垂直地点的 宽度不小于边长的20%,如图 B.1b)所示;
c) 在顺应 b)要 求的前提下,当 发光区域由安定的反射单元组成时,每 条边上的反射单元均匀分 布且数目不少于4个,如图 B.1c)所示;
d) 当发光区域由均匀漫衍的反射单元组成时,相邻反射单元角落平行,如图 B.1d)所示; e) 发光区域神气为红色。
4.1.2.1.3 ⅣA 类反射器
ⅣA 类反射器的发光区域应为雷同矩形或圆形等浅近花样,但不应与三角形或除 O、I、U 外的英文 字母或除8外的数字相稠浊,神气应为红色、白色或琥珀色。发光区域面积应不小于25cm2。
4.1.2.2 反光符号材料
4.1.2.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A 类反光符号材料的发光区域应为白色、红色单元相间,每种神气单元的连 续长度应为 150 mm,宽度应为50 mm 或25 mm;A 类反光符号顺应表5中“一级(A 类)”要求的为 一级反光符号材料,A 类反 光符号顺应表5中“二级(A 类 )”要 求的为二级反光符号材料。B 类反光符号材料的发光区域应为橙 色,宽度为150 mm。尺寸偏差应不大于2%。
4.1.2.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的发光区域应为矩形,尺 寸应为 50 mm×150 mm,颜 色应为红色或白色。 尺寸偏差应不大于2%。
4.1.2.3 标志板
4.1.2.3.1 低速车标志板
低速车标志板的发光区域 应 由 中 央 红 色 三 角 形 和 红 色 边 框 组 成,形 状 及 尺 寸 应 符 合 附 录 B 中 图
B.2的要求。
4.1.2.3.2 重型车标志板
重型车标志板的发光 区 域 应 由 红 色、黄 色 交 替 的 斜 条 纹 带 组 成,分 为 1 块、2 块 和 4 块 共 3 种 形 式,花样及尺寸应顺应附录 B中图 B.3的要求。
4.1.2.3.3 长型车标志板
长型车标 志 板 的 发 光 区 域 应 由 中 央 黄 色 矩 形 和 红 色 边 框 组 成,分 为 1 块、2 块 和 4 块 共 3 种 形 式,花样及尺寸应顺应附录 B中图 B.4的要求。
4.1.2.4 三角牌
三角牌发光区域应为中空等边三角形,花样、尺寸和神气应顺应附录 B中图 B.5的要求。
4.1.3 光度性能
4.1.3.1 发光强度系数
4.1.3.1.1 反射器
Ⅰ类反射器和Ⅲ类反射器发光强度系数应不小于表 1的法律诠释,ⅣA 类反射器发光强度系数应不小 于表2的法律诠释;但关于基准轴安装高度小于750 mm 的反射器,允许 在映照角β1 =-10°、β2 =0°条 件下 的发光强度系数小于表1的要求。
表1 Ⅰ类反射器、Ⅲ类反射器发光强度系数最小值
4.1.3.2 逆反射系数
4.1.3.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在旋转角ε=0°和ε=90°地点的逆反射系数应不小于表5的法律诠释。
表5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逆反射系数最小值
4.1.3.3 均匀性
4.1.3.3.1 反射器
按照5.3.3.1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光度均匀性时,ⅠA 类反射器和Ⅲ类反射器应发光均匀、无彰着暗斑。
4.1.3.3.2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按照5.3.3.2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光度均匀性时,合并神气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的逆反射 系数最大值 与最小值之比应不大于1.5。
4.1.3.3.3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按照5.3.3.3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光度均匀性时,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应发光均匀、无彰着暗斑。
4.1.3.3.4 标志板
按照5.3.3.4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光度均匀性时,标志板上合并神气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最 大值与最小 值之比应不大于1.5。
4.1.3.3.5 三角牌
按照5.3.3.5法律诠释的方法测 试光度均匀性时,三 角牌发光强度系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不大 于3。
4.1.3.4 亮度因数
除反射器外的其他反射安装发光区域(三角牌不包含反射区)的亮度因数应顺应表7的法律诠释。
表7 反射安装(反射器除外)发光区域亮度因数要求
4.1.4 色度性能
4.1.4.1 夜间神气
反射安装夜间回话反射的白色、黄色、琥珀色、红色、橙色光的色品坐标应在表8法律诠释的范畴内。
表8 夜间神气坐标范畴
4.1.4.2 白昼神气
除反射器外的其他反射安装光学部件白昼阐扬的白色、黄色、红色、荧光红色、橙色色品坐标应在表9 法律诠释的范畴内。
表9 白昼神气色品坐标范畴
4.1.5 耐水性能
按照5.5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水试验后,反射安装里面应无水插足,各组成 部分应无影响其性能的明 显变化;按5.3.5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三 角牌的发光强度系数应不小于表 4 法律诠释值的 80%,其 他 反射安装应顺应4.1.3的要求。B 类反射器摄取5.6法律诠释的方法代替耐水 试验时,防 水试验后反射器内 部应无积水,按5.3.5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应顺应4.1.3的要求;防尘试验后按 5.3.5规 定的方法复 测光度性能应顺应4.1.3的要求。
4.1.6 耐溶剂性能
按照5.7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溶剂试验后,反射安装的发光区域应无彰着 变化或变形,三 角牌偏激保 护安装间应无粘连;反射器按5.4.1法律诠释 的方法复测夜间神气应顺应 4.1.4.1 的要求,其 他反射安装按
5.4.2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白昼神气应顺应4.1.4.2的 要求;按 5.3.5 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三 角牌的发 光强度系数应不小于表4法律诠释值的80%,其他反射安装应顺应4.1.3的要求。
4.1.7 耐温性能
按照5.8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温性能试 验后,反 射安装的发光区域应无彰着裂痕、变 形等纰谬;反 光 膜、荧光材料应无皱纹、气泡、剥落等纰谬;三角牌保护安装应容易怒放,不粘连、不扯裂。反射器在耐高 温试验后按5.3.1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光度性能测试,应顺应4.1.3的要求;其他反射装 置按 5.3.5规 定的方 法复测光度性能,三 角牌的发光强度系数应不小于表 4 法律诠释值的 80%,其 他反射安装应顺应 4.1.3 的 要求。
4.1.8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照5.9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盐雾 腐蚀试验后,反 射安装 (三 角牌除外)应 无被腐蚀的陈迹,按 5.3.5 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应顺应4.1.3的要求,反射器按5.4.1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夜间神气应 顺应 4.1.4.1 的要求,其他反射安装按5.4.2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白昼 神气应顺应 4.1.4.2的 要求;反 光膜、荧 光材料应无 软化、皱纹、气泡、掉色等纰谬,背胶180°剥离强度应不小于20N/50 mm。
4.1.9 耐冲击性能
按照5.10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冲击试验后,ⅣA 类反射器和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发光区域应无开 裂;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和标志板在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为6 mm 的圆形区域除外,不应出现裂缝、 层间脱离或其他损坏。
4.2 突出要求
4.2.1 反射器
4.2.1.1 结构
反射器结构应顺应以下要求:
a) 反射器结构踏实,各组成部件不易拆卸;
b) 反射器的反射单元 不 可 更 换,但 对 于 发 光 区 域 由 独 立 反 射 单 元 组 成 的 ⅢA 类 或 ⅢB 类 反 射 器,每个安定反射单元允许使用ⅠA 类反射器替换;
c) 反射单元的内名义不成径直讲和;
d) 由光学单元与滤色片组成时,滤色片所需神气不应通过涂色花样取得。
4.2.1.2 镜背耐磨损性能
反射器的镜背为开启式 或 可 拆 卸 式 的,应 按 5.11.2 规 定 的 方 法 对 反 射 单 元 进 行 镜 背 试 验。 试 验 后,按5.3.5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应不低于试验前的60%。
4.2.2 反光符号材料
4.2.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4.2.2.1.1 符号
A 类反光符号材料白 色 单 元 发 光 区 域 应 采 用 印 刷 或 模 压 等 方 式 施 加 制 造 商 标 识、材 料 等 级 等 标 记;B 类反光符号材料发光区域应摄取印刷或模压等花样施加制造商符号等符号,相邻 符号的距离应不 大于500 mm。施加的符号应易于识别,摄取印刷花样施加的符号应在面层的内名义。
4.2.2.1.2 耐冲洗性能
按5.11.3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冲洗试验后,反光膜 型反光符号材料不应有坎坷、颜 色零星、起 皱以及 角落翘曲、剥落等风景。
4.2.2.1.3 耐周折性能
按5.11.4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周折试验后,反光膜 型反光符号材料不应出现裂缝、剥 落、层 间分离的 陈迹。
4.2.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4.2.2.2.1 结构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各组成部件应结构踏实,反射单元后面应不可波及;由光学单元与滤色片组 成时,滤色片所需神气不应通过涂色花样取得。
4.2.2.2.2 符号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每个单元的发光区域应摄取模压等花样施加制造商符号等符号,且 应易于 识别。有安装地点符号的样品,应分袂知足水温顺垂直安装的需求。
4.2.3 标志板
4.2.3.1 材料
标志板的材料应顺应以下要求:
a) 1类低速车标志板发光区域的三角形部分为荧光材料、红色边框部分为反光膜; b) 2类低速车标志板发光区域为反光膜;
c) 1类重型车标志板和1类长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的红色部分为荧光材料、黄色部分为反光膜; d) 2类重型车标志板和2类长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为反光膜。
4.2.3.2 耐清洁性能
按5.11.5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清洁 试验后,标 志板名义浑浊物应被吊销,标 志板的发光区域应无明 显毁伤。
4.2.3.3 坚固性
4.2.3.3.1 低速车标志板
按5.11.6.1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坚固性试验时,低速车标志板在外力作用下的位移应不大于40mm,外 力去除后位移应不大于5 mm。
4.2.3.3.2 重型车标志板和长型车标志板
按5.11.6.2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坚固性试验时,重型 车标志板和长型车标志板在加载景况下的位移应 不大于两撑捏间距离的1/20,加载去除后位移应不大于加载景况下的1/5。
4.2.4 三角牌
4.2.4.1 组成及结构
三角牌应由发光区域、支架和保护安装组成,各组成部分应顺应以下法律诠释: a) 各组成部分不易拆卸;
b) 发光区域的荧光区与反射区为齐心的等边三角形,反射单元的非蚁合区域为红色;
c) 张开时,支 架 能 将 发 光 区 域 支 撑 在 距 地 面 一 定 高 度 处,支 撑 面 与 三 角 牌 底 边 距 离 不 大 于300 mm,且发光区域基准轴与地平面之间的夹角不大于5°; d) 收起放入保护安装内时,发光区域、支架及可动部件不可拆卸; e) 保护安装能防护三角牌受到侵蚀。
4.2.4.2 花样视辨性
按5.11.7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花样视辨性试验时,三角牌的花样应明晰可辨。
4.2.4.3 离地间距
按5.11.8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离地间距试验时,应有一 个位置使三角牌的统统撑捏脚能同期落在水平 基准平面上,且在试验拓荒粉饰区域外三角牌发光 区域偏激支架(支 撑脚除外)与 水平基准平面之间的 距离应不小于50 mm。
4.2.4.4 结构踏实性
按5.11.9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结构踏实性试验,试验 中三角牌荒谬位移应不大于 5cm,试 验后荒谬的 位置应与脱手无彰着互异。
4.2.4.5 抗风踏实性
按5.11.10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抗 风 稳 定 性 试 验,试 验 后 三 角 牌 不 应 倾 倒,支 撑 脚 位 移 应 不 大 于5cm,发光区域绕水平轴或垂直轴的动掸应不大于10°。
4.2.4.6 镜背耐磨损性能
反射单元镜背可触 及 的 三 角 牌,应 按 5.11.2 规 定 的 方 法 对 反 射 单 元 进 行 镜 背 试 验。 试 验 后,按5.3.5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光度性能应不低于试验前的60%。
4.3 材料突出要求
4.3.1 耐候性能
按5.12.1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候性 能试验后,反 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标 志板名义不应有彰着的开 裂、刻痕、凹下、气泡、皱纹、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边 缘不应出现逾越 1 mm 的放松或彭胀,也 不应出 现从底板角落脱胶的风景,反 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不应有裂痕、变 形、粉 化风景;按 5.3.5规 定的方法复 测光度性能,反光 膜 型 反 光 标 识 材 料 应 不 小 于 表 5 规 定 值 的 80%,标 志 板 应 不 小 于 表 6 规 定 值 的 80%,反射 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应不小于表 3 法律诠释值的 80%;按 5.4.2 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白昼神气应顺应
4.1.4.2的要求。
注:当当然炫夸试验的结果与东谈主工征象加快老化试验的结果发生冲破时 ,以 当然炫夸试验的结果为准。
4.3.2 附着性能
按5.12.2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附着性能试验时,用于制作反射 安装的反光膜及荧光材料的背胶 180°剥离强度应不小于25N/50 mm。
4.3.3 耐光色牢度
按5.12.3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耐光色牢 度试验后,荧 光材料应无零星、分 层、裂 纹、粉 化、变 形等毁伤; 按5.3.4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亮度因数应顺应4.1.3.4的要求,且较参比样品的增多值应不逾越5%;按5.4.2 法律诠释的方法复测白昼神气应顺应4.1.4.2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准备
5.1.1 测试样品
5.1.1.1 底板
除试验方法中的突出法律诠释,测试 样品及方法中说起的底板是指铝合金底板,厚 度为 2 mm,表 面应 经酸脱脂处理。
5.1.1.2 反射器
反射器样品为制造商提供的10只反射器。B 类反射器应拆去一齐可拆的非反射器部件。
5.1.1.3 反光符号材料
5.1.1.3.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除突出证据外,反光膜型反光标 识材料样品为粘贴在底板上的反光膜,尺 寸为 50 mm×150 mm。
样品应包含红色和白色单元。
5.1.1.3.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为制造商提供的红色和白色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各10个。
5.1.1.4 标志板
标志板样品为制造商提供的5只标志板样品;同期,1类标志板提 供反光膜和荧光材料样品尺寸分 别为150 mm×150 mm,2类标志板提供两种神气反光膜样品尺寸分袂为150 mm×150 mm。
5.1.1.5 三角牌
三角牌样品为制造 商 提 供 的 4 只 三 角 牌、至 少 2 只 保 护 装 置 以 及 三 角 牌 使 用 的 荧 光 材 料 样 品
2块,荧光材料样品尺寸为50 mm×150 mm。
5.1.2 圭臬环境
温度为23 ℃±2 ℃、相对湿度为(50±10)%的环境。
5.1.3 测试样品贬责
除非绝顶指明,试验前测试样品应在圭臬环境中放弃24h。
5.2 外不雅、花样、尺寸和神气搜检
在照度大于150lx的环境中,目视搜检样品,用精度不低于1 mm 的钢直尺测量尺寸。
5.3 光度性能测试
5.3.1 发光强度系数
5.3.1.1 测试拓荒
测试拓荒应顺应附录 C的要求。
5.3.1.2 测试箝制
测试箝制包括以下内容:
a) 实验室应有精粹的密闭防尘措施;
b) 实验室应遴选措施确保各光度计探头不受来自实验室墙壁、大地和室内物体的反射光影响; c) 测试区域内气流扰动应不对测试精度酿成影响;
d) 测试拓荒及传感器所在区域温度应箝制在 23 ℃ ±5 ℃,传 感器配备恒温箝制 (或 抵偿 )装 置 除外;
e) 测试区域相对湿度应不高于80%;
f) 在准备测量景况下,暗室杂散光酿成的光度计示数应不大于1.0 mcd/lx。
5.3.1.3 样品安装与调治
反射安装样品安装时,样品基准中心应与旋转安装的旋转中心重合。在此条件下,样品基准轴与照 明轴重合时β1=β2=0°。关于三角牌样品,允许以照明轴垂直于三角牌较低一边 的平面为β1 =β2 =0°;
有安装符号的样品,应按安装符号在上端或安装符号指令地点朝上进行安装。
5.3.1.4 测试历程
5.3.1.4.1 反射器
反射器光度性能测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 左证制造商提供的图纸和证据,笃定测试样品的基准点、基准轴和发光区域鸿沟。
b) Ⅰ类反射器光度性能测试仅对直径为200 mm 的圆内的发光区域进行,且 该圆内发光区域的 总面积不大于100cm2;Ⅲ类反射器、ⅣA 类反射器光度性能测试对通盘发光区域进行。
c) 在β1=β2=0°条件下,稍 微动掸样品搜检有无镜面反射,若 有,使β2 保捏 0°不 变,β1 在 -5°~5° 范畴内进行读数,在排斥镜面反射条件下以发光强度系数最大值为该角度的测试结果。
d) 无安装符号的样 品 在α=20'、β1 =β2 =0°或 c)确 定 的 角 度 条 件 下 测 试 时,绕 基 准 轴 旋 转 样 品,以发光强度系数 最大值地点为ε=0°方 向;其 余α、β 角度下,测 试结果不顺应 4.1.3.1.1 要 求时,允许ε 在-5°~5°范畴内进行调治。
e) 有安装符号的样品在α=20'、β1=β2=0°或 c)确 定的角度条件下测试时,ε 可在 -5°~5°范 围 内调治,使结果顺应4.1.3.1.1的要求。
f) 当β1=β2=0°、ε=0°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逾越表 1、表 2法律诠释值的 50%时,则 其余α、β 角度 下的发光强度系数在ε=0°条件下测试。
g) 有多条基准轴的样品,分袂以每条基准轴或最角落基准轴按5.3.1.3安装后测试。
h) 在α=20'、β1=β2=0°或c)笃定的角度条件 下发光强度系数值最大的样品和发光强度系数值 最小的样品,按表1或表2法律诠释的角度进行测试。
5.3.1.4.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光度性能测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 以测试样品的发光区域中心为基准点,垂直于发光区域且通过基准点的基准轴进行安装; b) 光度性能测试对通盘发光区域进行;
c) 无安装地点符号的样品,先以水祯祥装为ε=0°地点,再以垂直安装为ε=90°地点进行测试; d) 在α=20'、β1=0、β2=5°条件下发光强度系数值最大的样品 和发光强度系数值最小的样品,按
表3法律诠释的角度进行测试。
5.3.1.4.3 三角牌
365建站客服QQ:800083652三角牌发光强度系数测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 在β1=β2=0°条件下,略微动掸样 品搜检有无镜面反射,若 有,使β2 保捏 0°不 变,β1 在 -5°~ 5°范畴内进行读数,在排斥镜面反射条件下以发光强度系数最大值为该角度的测试结果;
b) 分袂测试4只样品在α=20'、β1=β2=0°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
c) 录取 b)中测试结果最小和最大的2只样品,按表4法律诠释的角度进行测试。
5.3.2 逆反射系数
5.3.2.1 发光强度法
5.3.2.1.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从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上裁取尺寸为 100 mm×100 mm 的反光膜样品,按 5.3.1 法律诠释的方 法测试样品在表5法律诠释角度下的发光强度系数,乘以100即为该角度下的逆反射系数。测试时,若测试 样品由多块样品组合组成,则不相似品的神气、地点应换取且在合并平面内,样品裂缝应小于0.5 mm。
5.3.2.1.2 标志板
从提供的反光膜样品上裁取尺寸为100 mm×100 mm 的反光膜样品,按 5.3.1规 定的方法测试样 品在表6法律诠释角度下的发光强度系数,乘以100即为该角度下的逆反射系数。
5.3.2.2 替代法
摄取顺应5.3.1.1要求的测试拓荒,通 过已知逆反射系数的参考圭臬,在α、β1、β2 换取条件下测量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或标志板样品上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测试角度应顺应表5或表6的法律诠释。 测试时,至少应测试5个不同区域的逆反射系数,取其算术平均值算作测试结果。
5.3.3 光度均匀性
5.3.3.1 反射器
摄取顺应5.3.1.1要求的测试拓荒,将映照角 诞生为在以β1 = ±10°、β2 =0°和β1 = ±5°、β2 = ±20° 为鸿沟的区域内动掸,分袂在α=20'和α=1°30'地点 上目视不雅察反射器发光区域是否存在较为彰着的 亮暗突变(镜面反射除外)。若存在彰着的亮暗突变,测 试反射器发光区域亮度顷刻间下落角度的发光强
度系数,应不小于表1法律诠释的该测试立体角内的最小限值。
5.3.3.2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随即采纳5个反光符号单元,测试换取神气反光膜在α=12'、β1=0°、β2=-4°和换取ε 条件下的逆 反射系数,规划逆反射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
5.3.3.3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摄取顺应5.3.1.1 要 求 的 测 试 设 备,将 照 射 角 设 置 为 β1 =0°、β2 =5°,样 品 表 面 光 照 度 设 置 为10lx,在α=20'方朝上目视不雅察反射器发光区域。
5.3.3.4 标志板
在标志板换取神气反光膜名义随即采纳5个彼此间距离不小于300mm 的不同区域,测试α=20'、
β1=0°、β2=5°和换取ε 条件下的逆反射系数,规划逆反射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
5.3.3.5 三角牌
通过三角牌样品中空三角形的三个荒谬向其邻边作垂线,在 每条边上的两条垂线之间随即录取长
度为50 mm 的反射单元,在α=20'、β1=β2=0°或β1=±5°、β2 =0°和α=20'、β1 =±20°、β2 =0°条 件下 测试发光强度系数,规划换取条件下发光强度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
5.3.4 亮度因数
摄取 GB/T 3978-2008法律诠释的圭臬照明 D65光源(色温为6500K)映照时,在45°/0°或0°/45°几何 条件下,按 GB/T 3979法律诠释的方法测量理思漫反射体和样品的三刺激值,分袂为Y0 和Y,计 算Y 与Y0 的比值,即亮度因数。
5.3.5 光度性能复测
5.3.5.1 反射器
按5.3.1.4.1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α=20'、β1=β2=0°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
5.3.5.2 反光符号材料
5.3.5.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按5.3.2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α=12'、β1=0°、β2=-4°条件下的逆反射系数,按5.3.4测试亮度因数。
5.3.5.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按5.3.1.4.2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α=20'、β1=0°、β2=5°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
5.3.5.3 标志板
按5.3.2测试α=20'、β1=0°、β2=5°条件下反 光膜的逆反射系数,按 5.3.4 复测反光膜和荧光材料 的亮度因数。
5.3.5.4 三角牌
按5.3.1.4.3法律诠释的方法测试α=20'、β1=β2=0°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
5.4 色度性能测试
5.4.1 夜间神气测试
将顺应5.3.1.1法律诠释的测试拓荒,映照角诞生为β1=0°、β2=5°,在α=20'方朝上按 GB/T 3979法律诠释 的方法,在顺应5.3.1.2要求的测试条件下,测试反射器、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三角牌、标 志板样品反 射光的色品坐标;映照 角诞生为β1 =0°、β2 = -4°,在α=12'方 朝上按 GB/T 3979 法律诠释的方法,在 顺应 5.3.1.2要求的测试条件下,测试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反射光的色品坐标。
5.4.2 白昼神气测试
摄取 GB/T 3978-2008法律诠释的圭臬照明体 D65光源,按 GB/T 3979法律诠释的方法,在45°/0°或0°/45° 照明不雅测条件下,测试样品不同神气的色品坐标。
5.5 耐水试验
5.5.1 反射器
将样品发光区域朝上浸没在50 ℃ ±5 ℃的水中,发 光区域最高点与水面距离为 20 mm±5 mm; 10min后将样品翻转180°使样品发光 区域朝下,样 品后面最高点与水面距离为 20 mm±5 mm;再 浸
10 min后取出,立即放入25 ℃±5 ℃的水中,重复 在 50 ℃ ±5 ℃水中的试验历程。 试验后,目 视搜检 样品,擦干样品名义后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注:试验时 ,B 类反射器拆去一齐可拆卸的非反射器部件。
5.5.2 反光符号材料
将样品发 光 区 域 朝 上 浸 没 在 50 ℃ ±5 ℃ 的 水 中,发 光 区 域 最 高 点 与 水 面 距 离 为 20 mm± 5 mm,24h 后将样品翻转180°使样品发光区域朝下接续浸没24h后取出,在圭臬环境中干燥24h。试 验后,目视搜检样品,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5.5.3 标志板
将样品发光区域朝上浸没在25 ℃ ±5 ℃的水中,发 光区域最高点与水面距离为 20 mm±5 mm; 24h 后取出,在圭臬环境中干燥24h。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5.5.4 三角牌
5.5.4.1 防渗水性试验
将样品按正 常 工 作 状 态 浸 没 在 50 ℃ ±5 ℃ 的 水 中,发 光 区 域 最 高 点 与 水 面 距 离 为 20 mm± 5mm,10min后取出,立即以相似花样浸没在25 ℃±5 ℃的水中10min。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擦干 样品名义后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5.5.4.2 浸水试验
将样品发光区域按平方职责景况张开,水平朝上浸没在25 ℃±5 ℃的水中2h,发光区域与水面距 离为50 mm±5 mm,样品支架可不怒放。取出在圭臬环境中干燥后,目视搜检样品,按 5.3.5复 测光度 性能。
5.6 外壳防护试验
5.6.1 防尘试验
按 GB/T 10485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ⅠB 类反射器、ⅢB 类反射器样品应按履行安装防 护情况怒放一齐泄水孔和开孔。试验后,用 干棉布擦净样品外名义,目 视搜检样品,按 5.3.5 复测光度 性能。
5.6.2 防水试验
按 GB/T 10485法律诠释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ⅠB 类反射器、ⅢB 类反射器样品应按履行安装防护情况怒放一齐泄水孔和开孔。试验后,样 品排水 1h,目 视搜检样品,用 干棉布擦净样品外名义后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5.7 耐溶剂试验
5.7.1 耐燃油试验
5.7.1.1 反射器
用蘸有n-庚烷(体积分数为70%)和甲 苯 (体 积分数为 30%)混 合液的棉布,轻 轻擦抹样品发光区 域外名义5 min。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1复测夜间神气。
5.7.1.2 三角牌
将三角牌偏激保护安装分袂浸没在n-庚烷(体积分数为 70%)和 甲苯 (体 积分数为 30%)混 合液中 1 min,取出后沥去 多 余 的 混 合 液,并 将 三 角 牌 放 入 保 护 装 置 中,水 平 放 置 在 标 准 环 境 中 晾 干。 试 验 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7.1.3 反光符号
将反光符号样品浸没在n-庚烷(体积分数为70%)和甲苯(体积分数为30%)夹杂液 中 1 min,取 出 后用软布擦干名义,在圭臬环境 中还原 2h。 试验后,目 视搜检样品,并 按 5.3.5复 测光度性能,按 5.4.2 复测白昼神气。
5.7.1.4 标志板
将标志板样品浸没在n-庚烷(体积分数为70%)和甲苯(体积分数为30%)夹杂液中 1 min,取 出后 用软布擦干名义,在圭臬环境中还原2h。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 度性能,按 5.4.2复 测白昼神气。
5.7.2 耐润滑油试验
5.7.2.1 反射器
关于反射器样品,用蘸有清洁的 汽车发动机润滑油的棉布,轻 轻擦抹样品发光区域外名义 5 min。
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1复测夜间神气。
5.7.2.2 三角牌
将三角 牌 及 其 保 护 装 置 分 别 浸 没 在 清 洁 的 汽 车 发 动 机 润 滑 油 中 1 min,取 出 后 沥 去 多 余 的 混 合 液,并将三角牌放入 保护安装中,水 平放弃在圭臬环境中晾干。 试验后,目 视搜检样品,并 按 5.3.5 复测 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7.2.3 反光符号
将反光符号样品浸没在清洁的汽车发动机润滑油中 15 min,取 出后用软布擦干名义,在 圭臬环境 中还原2h。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7.2.4 标志板
将标志板样品浸没在清洁的汽车发动机润滑油中 15 min,取 出后用软布擦干名义,在 圭臬环境中 还原2h。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8 耐温性能试验
5.8.1 耐高温试验
5.8.1.1 试验拓荒
高温试验用拓荒应顺应 GB/T 2423.2的要求。
5.8.1.2 试验关节
将反射安装样品发光区域朝上放入高温试验箱,按表10设定不同类型样品的试验温度实时代。试 验杀青后取出,在圭臬环境中还原2h,目视搜检样品;关于反射器样 品,按 5.3.1进 行光度性能测试;对 于其他反射安装样品,按5.3.5复测光度性能。
注:试验时 ,三 角牌样品放弃在保护安装内。
表10 耐高温试验要求
5.8.2 耐低温试验
5.8.2.1 试验拓荒
低温试验用拓荒应顺应 GB/T 2423.1的要求。
5.8.2.2 试验关节
将反射安装样品发光区域朝上放入低温试验箱,按 表 11设 定不同居品的试验温度实时代 (反 射器 不进行耐低温试验)。试 验 结 束 后 取 出,在 标 准 环 境 中 恢 复 2h,目 视 检 查 样 品,并 按 5.3.5 复 测 光 度 性能。
表11 耐低温试验要求
5.9 耐盐雾腐蚀试验
5.9.1 试验拓荒
试验拓荒应顺应 GB/T 2423.17的要求。
5.9.2 试验关节
试验拓荒和关节按照 GB/T 2423.17的法律诠释及以下关节进行:
a) 将反射安装样品按平方使用景况放入温度为35 ℃±2 ℃的试验箱中;
b) 盐溶液摄取氯化钠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pH 在6.5~7.2之间;
c) 按表12设定不同居品(三角牌不进行耐盐 雾腐蚀试验)的 盐溶液质地分数、连 续喷雾时代、间 隔时代和试验时代;
d) 盐雾应充满盐雾箱内统统炫夸空间,将水平麇集面积为80cm2 的干净漏斗放弃于空间内大肆 少量,麇集蚁合雾化的盐雾千里降量,平均每小时麇集到1.0 mL~2.0 mL 的溶液;
e) 试验杀青后,用流动水轻轻洗去受试样品表 面盐千里积物,再 在蒸馏水中漂洗,洗 涤水温不应超 过35 ℃,然后在圭臬环境中还原1h;
f) 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并按 5.3.5 复测光度性能,反 射器按 5.4.1 复测夜间神气,其 他反射装 置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表12 耐盐雾腐蚀试验要求
5.10 耐冲击试验
5.10.1 反射器和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在圭臬环境中,将样品按与实车安装相似的花样发光区域朝上水幽谷安装在试验安装上,用一个直 径为13 mm 的光滑实心钢球,从样品正上方0.76 m 高度目田落下,撞 击样品发光区域中心部位一次。 试验安装不错对钢球进行垂直导向,但不应妨碍其目田下落。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
5.10.2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和标志板
在圭臬环境中,将样品发光区域朝上水平放弃在厚度为20 mm 的钢板上,用一个直径为25 mm 的 光滑实心钢球,从样品正上方2 m 高度目田落下,撞 击样品不同神气发光区域各一次。 试验安装不错 对钢球进行垂直导向,但不应妨碍其目田下落。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
5.11 性能突出要求试验
5.11.1 符号、结构、组成及材料搜检
在环境光照度大于150lx的环境 中,目 视搜检反射器样品的结构、反 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的 符号、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的结构和符号、标 志板样品的材料,将 三角牌样品张开放弃在水幽谷 面上搜检组成及结构;用精度不低于1 mm 的钢直尺测量反光符号材料的符号漫衍。
5.11.2 镜背试验
对反射单元可拆卸或后面可波及的样品,按以下要求进行测试: a) 按5.3.5测试反射单元的光度性能;
b) 摄取硬尼龙刷轻刷反射单元的后面20次;
c) 用浸泡过n-庚烷(体积分数为70%)和甲苯(体积分数为30%)夹杂液的棉布,轻轻擦抹反射单 元后面1 min;
d) 待反射单元后面干燥后再使用硬尼龙刷轻刷20次; e) 用墨汁粉饰通盘反射单元后面;
f) 按5.3.5复测反射单元的光度性能。
5.11.3 耐冲洗试验
将长度为1000 mm 的反光符号材料,按红、白相间的轨则粘贴在钢板油漆表 面中间位置制成测试 样品,并在圭臬环境中放弃24h。钢板尺寸为1200 mm(长)×500 mm(宽)×2 mm(厚),钢 板上漆膜 厚度为45μm~55μm。用高压水枪从大肆角度冲洗样品,水枪喷水压力为5 MPa,喷水距离为1m,喷 水时代为10 min。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
5.11.4 耐周折试验
裁取长度为150 mm 的反光符号材料,撕去防粘纸,在背胶上涂抹缩小背胶黏性的滑石粉制成测试 样品。在圭臬环境中,将样品在1s内沿长度地点围 绕在直径为 3.2 mm 的圆棒上,围 绕角度应不小于 90°,并使样品背胶与圆棒外名义充分讲和。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
5.11.5 耐清洁试验
将清洁润滑油和石墨的夹杂物涂抹在标志板样品的发光区域,在 圭臬环境中放弃 24h,然 后使用 一种温顺的脂类溶剂(举例:n-庚烷)擦抹样品发光区域,并用中性洗涤剂清洗。试验后,目视搜检样品。
5.11.6 坚固性试验
5.11.6.1 低速车辆标志板
在圭臬环境中,用夹具固定样品的一边,夹具对样品的撑捏长 度不逾越 20 mm,此 时与固定边相对 的顶角位置为脱手位置;在与固定边相对的顶角位 置施加垂直于样品平面的力,在 力达到 10N 时测量 顶角相对脱手位置的位移;去除施加的外力,让样品顶角当然复位,测量此时顶角相对脱手位置的位移。
5.11.6.2 重型车标志板或长型车辆标志板
在圭臬环境中,将样品放弃在两个撑捏架上,撑捏 架与标志板样品的短边平行,且 与对应角落的距 离应不大于样品长边长度的1/10,此时两个撑捏架之间的样品的中 间点位置为脱手位置。 摄取沙袋在 样品上进行加载,直至均匀漫衍的压强达到1.5kN/m2,测量两个撑捏架之间的样品的中间点相 对脱手 位置的位移;加载去除后,让样品当然复位,测量此时 两个撑捏架之间的样品的中间点相对脱手位置的 位移。
5.11.7 花样视辨性试验
摄取顺应5.3.1.1要求的测试拓荒,将映照角诞生为β1=0°、β2=±30°和β1=0°、β2=±40°,三 角牌 样品名义光照度诞生为1lx,在不雅测角α=20'方朝上目视不雅察三角牌样品发光区域的花样。
5.11.8 离地间距试验
5.11.8.1 试验拓荒
试验拓荒为颠倒的中空棱锥体,见附录 D 中图 D.1。
5.11.8.2 测试关节
将试验拓荒放弃在水平基准平面上,将 三角牌样品的各撑捏脚一一放入试验拓荒的正方形孔内。
在每个撑捏脚放入正方形孔内后,调治三角牌与试验拓荒的相对位置,目视搜检样品其他撑捏脚与水平 基准平面的讲和情况,测量三角牌发光区域及支架与水平基准面的最小距离。
5.11.9 结构踏实性试验
将三角牌样品以平方使用景况放弃在基准平面上,并将其底部固定,记载样品顶角位置。在样品发 光区域上部定点施加平行于撑捏面且垂直于样品底边的力,在力达到2N 后测量样品顶角的位移;施加 外力去除后,测量样品顶角复位后与脱手位置的偏差。测量位移的钢直尺精度应不小于1 mm。
5.11.10 抗风踏实性试验
将三角牌样品放弃在风洞中一块尺寸不小于1.50 m×1.20 m 的测试底板上,符号样品撑捏 脚脱手 位置;开启拓荒使样品秉承动态 压力为 180Pa的 气流(相 当于 60km/h)作 用 3 min。 按 D.2规 定的方 法测试时,底板名义的几何大约度(HS)应 为 0.5 mm±0.05 mm;气 流应与撑捏面平行,作 用在踏实性 最差的方朝上。试验中,目视搜检三角牌的职责状 态;试 验后,采 用精度不小于 1 mm 的钢直尺测量样 品支脚的迁徙距离,规划旋转角度。
5.12 材料突出要求试验
5.12.1 耐候试验
5.12.1.1 测试样品
反光膜样品尺寸应为50 mm×150 mm,反射单元样品尺寸不应大于50 mm×150 mm。
5.12.1.2 东谈主工加快老化试验
按 GB/T 16422.2,老化试验箱摄取氙弧灯算作 光源,箱 内黑板温度诞生为 65 ℃ ±3 ℃,相 对湿度 诞生为(50±5)%;在光谱波 长 290nm~800nm 之间的辐照度为 550 W/m2 ±50 W/m2,在 光谱波长 290nm~2450nm 之间的总辐照度不逾越1000 W/m2±100 W/m2,样品名义大肆两点之间的辐照度 别离应不大于10%;试验历程摄取蚁合光照,周期性喷水,喷水周期为18 min/102 min(喷水 时 间/不 喷 水时代)。试验时代共 计 1200h。 试 验 结 束 后,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用 干 净 软 布 擦 干 后 进 行 检 查,并 按 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12.1.3 当然炫夸试验
按 GB/T 3681.2中方法 A 的要求,将反射安装样 品安装在至少高于大地 0.8 m 的暴晒架上,发 光 区域朝正南边,与 水平面呈当地的纬度角或 45°±1°。 样品名义不应被其他物体装璜阳光,不 应积水。 炫夸地点的采纳尽可能雷同履行使用环境或代表某一征象类型最严酷的地方。试验时代整个2年。试 验脱手后,每个月进 行 一 次 表 面 检 查;半 年 后,每 3 个 月 检 查 一 次。 试 验 结 束 后 进 行 最 终 检 查,并 按 5.3.5复测光度性能,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5.12.2 附着试验
5.12.2.1 测试样品
裁取尺寸为50 mm×300 mm 的反光膜或荧光膜,撕去100 mm 长的防粘纸,粘贴在底板上制成测 试样品,并在圭臬环境中放弃24h。
5.12.2.2 测试关节
在圭臬环境中,将测试样品安装在0.5级的拉伸试验机上,拉伸试验机的 夹头分袂夹住底板和未撕去防粘纸部分的反光膜或荧光膜,使反光膜或荧 光膜与底板呈 180°。 在反光膜或荧光膜宽度上负荷应 均匀漫衍,然后在300 mm/min的速度下测量背胶的180°剥离强度。
5.12.3 耐光色牢度
5.12.3.1 测试样品
荧光材料样品尺寸应为50 mm×150 mm。
5.12.3.2 试验关节
将荧光材料样品和5号基准标样按 GB/T 8427的法律诠释进行耐光色牢度试验,试验箱采 用氙弧灯作 为光源,箱内黑板温度为47 ℃±3 ℃,相对湿度为(40±5)%,在光谱波长300nm~400nm 之间的辐照 度为42 W/m2 ±2 W/m2,在 光 谱 波 长 300 nm ~800 nm 之 间 的 总 辐 照 度 不 超 过 550 W/m2 ± 50 W/m2。当5号 基准标样达到 4 级灰卡时,试 验杀青。 试验后,目 视搜检样品,按 5.3.4 复测亮度因 数,按5.4.2复测白昼神气。
6 合并型式判定
6.1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莫得互异的反射器,应视为合并型式:
---制造商;
---发光区域的花样、神气、材料和光学特色。
6.2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莫得互异的三角牌,应视为合并型式:
---制造商;
---发光区域的材料、光学性能、几何尺寸;
---机械结构。
6.3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莫得互异的反光膜型反光符号,应视为合并型式:
---制造商;
---类别和级别;
---发光区域的光学特色。
6.4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莫得互异的反射器型反光符号,应视为合并型式:
---制造商;
---发光区域的材料、光学特色。
6.5 在以下主要特征上莫得互异的标志板,应视为合并型式:
---制造商;
---发光区域的材料、花样。
7 考试法律诠释
7.1 型式考试
7.1.1 考试时机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考试: a) 居品新盘算试分娩;
b) 转产或转厂;
c) 停产后复产;
d) 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首要改换。
7.1.2 考试样品
7.1.2.1 反射器
请求反射器居品型式考试应提供:
a) 表明反射器几何尺寸偏激小吏的图纸1份; b) 证据反射器基准轴和基准中心的图纸1份; c) 证据反射器在车辆上安装位置的图纸1份; d) 反射器反射单元的简要时代证据书1份; e) 反射器样品10个;
f) 型式考试推行到其他神气时,另外提供推行神气的样品2个。
7.1.2.2 反光符号材料
7.1.2.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请求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居品型式考试应提供: a) 反光符号材料居品结构图纸1份;
b) 反光符号材料粘贴证据书1份;
c) 长度不小于5000 mm 的反光符号材料样品。
7.1.2.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请求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居品型式考试应提供:
a) 反射器反射单元的简要时代证据书1份及反射单元材料的耐候性能测试施展; b) 红色、白色反射器样品各12个。
7.1.2.3 标志板
请求标志板居品型式考试应提供:
a) 标志板材料的简要时代和使用证据书;
b) 标志板样品5组,以及标志板使用的反光膜、荧光材料各不小于150 mm×150 mm。
7.1.2.4 三角牌
请求三角牌居品型式考试应提供:
a) 证据三角牌基准轴和基准中心的图纸1份; b) 三角牌材料的简要时代和使用证据书1份;
c) 三角牌样品4只(含保护安装)、使用的荧光材料样品2块(尺寸50 mm×150 mm)。
7.1.3 考试技俩及关节
7.1.3.1 反射器
反射器型式考试应按附录 E中表 E.1实行,并顺应以下法律诠释: a) 一齐10个样品应先进行耐温性能试验再进行光度性能测试;
b) 光度性能测试时,10 个样品在α=20'、β1 =β2 =0°条 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应顺应 4.1.3.1.1 的 法律诠释,并采纳该条件下发光强度系数最小和最大的2个进行一齐角度发光强度系数测试;
c) 测试一齐角度发光强度系数的2个样品由型式考试时代料理部门保存; d) B类反射器不顺应耐水性能要求时,应进行外壳防护试验;
e) 推行神气样品进行外不雅、花样、尺寸、耐温性能、光度性能、色度性能,并随即录取1只进 行耐溶 剂试验。
7.1.3.2 反光符号材料
7.1.3.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型式考试应按表 E.2实行,A 类反光符号材料每个样品编号分袂包括红色 和白色样品,B 类反光符号材料每个样品编号仅包括橙色样品。
7.1.3.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型式考试应按表 E.3实行,并顺应以下法律诠释:
a) 一齐10个样品在α=20'、β1=0、β2=5°条件 下的发光强度系数应顺应 4.1.3.1.2 的法律诠释,选 择 该条件下每种神气的发光强度系数最小和最大的2个进行一齐角度发光强度系数测试;
b) 测试一齐角度发光强度系数的2个样品由型式考试时代料理部门保存; c) 反射单元样品1个进行耐候试验,另外1个算作参比样品。
7.1.3.3 标志板
标志板型式考试应按表 E.4实行。
7.1.3.4 三角牌
三角牌型式考试应按表 E.5实行,并顺应以下法律诠释:
a) 一齐4个样品在α=20'、β1=β2=0°条件下的发光强度系数应顺应4.1.3.1.2的法律诠释,采纳 该条 件下发光强度系数最小和最大的2个样品进行一齐角度发光强度系数测试;
b) 发光强度系数均 匀 性、亮 度 因 数、色 度 性 能、形 状 视 辨 性 应 使 用 发 光 强 度 系 数 最 小 和 最 大 的
2个样品进行,其中,亮度因数和白昼神气仅对荧光材料进行,夜间神气仅对反射单元进行; c) 荧光材料样品的亮度因数和色度性能顺应要求后,才气对其进行耐光色牢度试验。
7.1.4 考试结果判定
反射安装的一齐考试技俩均顺应第4章的要求,考试结果判定为及格;任一考试技俩不顺应第4章 的要求,考试结果判定为分歧格。
7.2 分娩一致性考试
7.2.1 反射器
7.2.1.1 对仍是型式考试及格的反射器,用在批量居品中随即抽取的样品来判定其分娩一致性。
7.2.1.2 随即抽取的样品数目应为1个。
7.2.1.3 反射器分娩一致性考试技俩应包括几何尺寸及小吏、发光强度系数等。
7.2.1.4 几何尺寸及小吏应顺应请求型式考试提供的图纸法律诠释,发 光强度系数应不小于表 1(针 对Ⅰ类 反射器、Ⅲ类反射器)或表2(针对ⅣA 类反射器)规 定值的 80%;发 光强度系数小于表 1 或表 2 法律诠释值 的80%时,再抽取5个样品,测得的发光强度系数平均值应不小于表 1或表 2的法律诠释值,且 任何一个测 量值应不小于表1或表2法律诠释值的50%。
7.2.2 反光符号材料
7.2.2.1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
7.2.2.1.1 对仍是型式考试及格的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用 在批量居品中随即抽取的样品来判定其 分娩一致性。
7.2.2.1.2 反光膜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为至少在 50 mm×1000 m(应 包含红色和白色单元)的 反光膜 中随即抽取的不少于50 mm×500 mm(应包含红色和白色单元)的样品。
7.2.2.1.3 分娩一致性考试的技俩至少包括外不雅、色 度、光 度性能、附 着性能、耐 温性能等,每 4 年应检 验1次耐候性能。
7.2.2.1.4 考试结果应顺应第4章的相应要求。
7.2.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
7.2.2.2.1 对仍是型式考试及格的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用 在批量居品中随即抽取的样品来判定其 分娩一致性。
7.2.2.2.2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样品为至少在 500 个单元中随即抽取的 10 个单元 (红 色、白 色单元 各5个)。
7.2.2.2.3 分娩一致性考试的技俩至少包括外不雅、色度、光度性能、耐 温性能等,每 4年应试试 1次耐候 性能。
7.2.2.2.4 考试结果应顺应第4章的相应要求。
7.2.3 标志板
7.2.3.1 对仍是型式考试及格的标志板,用在批量居品中随即抽取的样品来判定其分娩一致性。
7.2.3.2 标志板分娩一致性考试技俩应包括花样和尺寸、色度、光度性能、耐温性能等。
7.2.3.3 考试结果应顺应第4章的相应要求。
7.2.4 三角牌
7.2.4.1 对仍是型式考试及格的三角牌,用在批量居品中随即抽取的样品来判定其分娩的一致性。
7.2.4.2 随即抽取的样品数目应为1只。
7.2.4.3 三角牌分娩一致性考试技俩应包括外不雅、花样和尺寸、发光强度系数等。
7.2.4.4 外不雅、花样和尺寸应顺应圭臬要求,发光强度系数应 不小于表 4 法律诠释值的 80%;发 光强度系数 小于表4法律诠释值的80%时,再抽取5只样品,测得的发光强度系数平 均值应不小于表 4的法律诠释值,且 任 何一个测量值应不小于表4法律诠释值的50%。
8 配备和安装要求
8.1 反射器
反射器在汽车及挂车上的安装应顺应 GB 4785的 要求,在 摩托车上的安装应顺应 GB 18100(所 有 部分)的要求。
8.2 反光符号材料
反光符号材料在货车及挂车上的安装应顺应附录 F的要求。
8.3 标志板
标志板在货车及挂车上的安装应顺应附录 G 的要求。
8.4 三角牌
三角牌应随车捎带,使用时张开放弃在车辆后方,发光区域朝向来车地点。
9 圭臬的实施
9.1 关于新请求型式批准的反射安装,自本文献实施之日起脱手实行。
9.2 关于已通过型式批准的反射安装,本文献实施之日起第37个月脱手实行。
9.3 关于新请求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献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脱手实行。
9.4 关于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本文献实施之日起第37个月脱手实行。
附录 A
(贵寓性)
CIE 回话反射坐标系统
CIE 回话反射坐标系统见图 A.1。
图 A.1 CIE 回话反射坐标系统
附录 B
(步伐性)
回话反射安装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要求
B.1 ⅢA 类反射器或ⅢB类反射器
ⅢA 类反射器和ⅢB类反射器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图 B.1的法律诠释。
a) 通盘三角形为发光区域 b) 三角形中心为非发光区域但发光区域蚁合
c) 三角形中心为非发光区域且发光区域不蚁合 d) 三角形发光区域由均匀漫衍单元组成
标引序号证据: 1--- 发光区域 ,颜 色为红色; l--- 三角形的边长 ,取 150 mm~200 mm;
b--- 反射单元垂直地点的宽度 ,不 小于三角形边长(l)的 20%;
d--- 相邻反射单元的距离 ,不 大于 15 mm。
图 B.1 ⅢA 类反射器和ⅢB类反射器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B.2 低速车标志板
低速车标志板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图 B.2的法律诠释。
标引序号证据:
1 --- 中央三角形发光区域 ,材 料为红色荧光材料或反光材料;
2 --- 围绕在三角形周边的梯形发光区域 ,材 料为红色反光材料; l --- 标志板中央等边三角形的边长 ,取 350 mm~365 mm; b1 --- 标志板红色边框的宽度 ,取 45 mm~48 mm;
b2 --- 中央红色三角形和红色边框之间边沿的宽度 ,不 大于 5 mm;
b3 --- 边框外边沿的宽度 ,不 小于 1 mm;
r --- 边框的圆角半径 ,取 15 mm~18 mm。
图 B.2 低速车标志板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B.3 重型车标志板
重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图 B.3的法律诠释。
a) 标志板由 1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
图 B.3 重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b) 标志板由 2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a
c) 标志板由 4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a
标引序号证据:
1--- 红色条纹带 ,材 料为荧光材料或反光材料;
2--- 黄色条纹带 ,材 料为反光材料; l--- 标志板长度 ,取 1130 mm~2300 mm; h--- 标志板高度 ,取 140 mm±10 mm; b--- 条纹带宽度 ,取 100 mm±2.5 mm。 注:重型车标志板由 1块 、2块 或 4块组成。
a 当标志板由2块或4块组成时 ,每 块标志板仅图案和长度发生变化 ,条 纹带边与标志板垂直边的夹角 、条 纹带宽度 以及标志板宽度与图 B.3a)一 致。
图 B.3 重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续)
B.4 长型车标志板
长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图 B.4的法律诠释。
a) 标志板由 1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
b) 标志板由 2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a
图 B.4 长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c) 标志板由 4块组成时的花样及尺寸图a
标引序号证据:
1 --- 红色边框 ,材 料为荧光材料或反光材料;
2 --- 黄色条纹带 ,材 料为反光材料;
l --- 标志板长度 ,取 1130 mm~2300 mm;
h --- 标志板高度 ,取 195 mm~230 mm;
b --- 红色边框宽度 ,取 40 mm±1 mm。
注:长型车标志板由 1块 、2块 或 4块组成。
a 当标志板由 2块或 4块组成时 ,每 块标志板仅长度发生变化 ,标 志板的图案 、边 框的宽度与图 B.4a)一 致。
图 B.4 长型车标志板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续)
B.5 三角牌
三角牌发光区域的花样及尺寸应顺应图 B.5的法律诠释。
标引序号证据:
365站群1 --- 中空等边三角形;
2 --- 荧光区 ,颜 色为红色 ,面 积不小于 315cm2 ;
3 --- 反射区 ,颜 色为红色;
l1 --- 三角牌的表面边长 ,取 500 mm±50 mm;
l2 --- 中空等边三角形的边长 ,不 小于 70 mm;
b1 --- 发光区域的宽度(不 含反射器外边沿),不 小于 50 mm;
b2 --- 反射区的宽度 ,取 25 mm~50 mm;
b3 --- 反射区和荧光区之间边沿的宽度 ,不 大于 5 mm;
b4 --- 反射区外边沿的宽度 ,不 大于 5 mm;
r1 --- 三角牌各顶角的圆角半径 ,取 15 mm±5 mm;
r2 --- 荧光区各顶角的圆角半径 ,不 大于 20 mm;
r3 --- 中空等边三角形各顶角的圆角半径 ,不 大于 5 mm;
d --- 底边下边沿与撑捏面之间的距离 ,不 大于 300 mm。
图 B.5 三角牌发光区域花样及尺寸图
附录 C
(步伐性)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要求
C.1 旋转安装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的旋转安装暗意图如图 C.1所 示,旋 转安装的β1、β2 的过失应不大于 0.1°,ε 的 过失应不大于1°。
注 1:图 中表明了统统角度和旋转的正地点。
注 2:图 中所交代的花样为光度计安装在光源上方 ,第 一指挥轴炫夸为水祯祥置且垂直于不雅察半平面。 但在履行 控制中 ,可 摄取与之换取的不同交代花样。
图 C.1 光学系统交代暗意图
C.2 光源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的光源应知足以下要求: a) GB/T 3978-2008法律诠释的圭臬光源 A; b) 在测试平面上形成雷同圆形的光斑;
c) 圆形光斑区域垂直照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小于1.05。
C.3 光探伤器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的光探伤器应知足以下要求: a) 经过光谱光视成果弧线(明视觉)矫正; b) 分辨率不小于测试最小值的2%;
c) 在恒定光源下的读数变化不大于1%。
C.4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交代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交代暗意图见图 C.2,并应知足以下要求: a) 光源照明轴过旋转安装的旋转中心;
b) 光源形成的光斑与测试样品尺寸相匹配;
c) 光探伤器能凹凸迁徙,不雅测角的过失不大于0.01°。
图 C.2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交代暗意图
C.5 几何条件
光度性能测试安装光源、光探伤器和样品的张角见图 C.3,应知足以下要求: a) 光源张角δ 不大于10';
b) 光探伤器张角γ 不大于10'; c) 样品张角η 不大于80'。
图 C.3 孔径张角与光源发散角
附录 D
(步伐性)
三角牌测试拓荒及方法
D.1 离地间距测试拓荒
离地间距测试拓荒暗意图见图 D.1。
图 D.1 离地间距测试拓荒暗意图
D.2 路面几何大约度测定方法(“沙滩”法)
D.2.1 被测试路面应干燥,并在测试脱手前用软刷子刷去统统秽物或沙砾。
D.2.2 测试使用体积为25 mL±0.15 mL、粒度为0.160 mm~0.315 mm 的圆形干燥沙子。
D.2.3 测试时,将测试用沙子成堆流泻 到被测试路面上,利 用 1 个直径为 65 mm 的平底圆盘,小 心性 将沙子铺在被测试路面上。圆盘的一侧粉饰厚度为1.5 mm~2.5 mm 的橡胶片,另一侧安有手柄。 D.2.4 铺沙子时应通过平底圆盘的反复圆周指挥,让 沙子形成一个尽可能大的、被 沙粒无缺粉饰的圆 形区域;圆形区域内,沙子应添满统统的洼区和孔穴。
D.2.5 测量被沙子粉饰的圆形区域的直径 D(单元为毫米)。测量时,应同期测量通过圆 心且彼此垂直 的两条直径,且 测得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的差应不大于 5 mm,否 则应调治测试位置直至顺应要求; 直径 D 为两个测试结果的均值。
D.2.6 按公式(D.1)规划平均沙粒深度:
D ---被沙子粉饰的圆形区域的直径的数值,单元为毫米(mm)。
D.2.7 按上述方法在被测试路面上进行6次测试,每次使沙子尽可能均 匀地漫衍在被测试路面。 规划6次测试的平均沙粒深度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被测试路面的几何大约度。
附录 E (步伐性) 型式考试的试验关节
E.1 反射器试验关节
反射器试验关节见表 E.1。
E.3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试验关节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试验关节见表 E.3。
表 E.3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试验关节
E.5 三角牌试验关节
三角牌试验关节见表 E.5。
附录 F
(步伐性)
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要求
F.1 A 类反光符号或反射器型反光符号
F.1.1 通用要求
F.1.1.1 反光符号应粘贴或安装在易见、平整、蚁合的车死后部、侧面外名义。
F.1.1.2 按反光符号在车辆上安装部位的不同,分为后部反光符号和侧面反光符号。
F.1.1.3 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时,每种神气单元应 无缺;车 身名义无法径直粘贴或安装时,应 先将反光 符号材料粘贴或安装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且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安装在车身名义。
F.1.1.4 总质地大于3500kg厢式货车(不含顽固式货车、侧帘式 货车)、厢 式挂车、厢 式专项功课车应 粘贴或安装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但后部车用起重尾板上应粘贴 A 类一级反光符号。
F.1.1.5 反光符号下角落离大地的高度应不小于380 mm。
F.1.1.6 车死后部反光符号不应同期使用 A 类反光符号材料和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使用 A 类反光 符号材料时,不应同期使用一级和二级材料。车身侧面反光符号不应同 时使用 A 类反光符号材料和反 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使用 A 类反光符号材料时,不应同期使用一级和二级材料。
F.1.1.7 反光符号不应影响车辆其他照明及信号安装的性能,不应替代 GB 4785要求安装的反射器。
F.1.1.8 车辆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后,不应在反光符号上钻孔、开槽。
F.1.2 后部反光符号
F.1.2.1 反光符号应体现尾部宽度或综合。从车辆正后方不雅察时,未 被装璜的反光符号与后反射器的 面积之和,A 类二级反光符号应大于0.2 m2,A 类一级反光符号或反射器型反光符号应大于0.1 m2。 F.1.2.2 横向摆设的反光符号应水平粘贴或安装,傍边两头应为白色单元,不受车身固定构件影响时 与 所在部件角落的距离应小于50 mm;竖向摆设的反光符号顶部应为白色单元。如图 F.1所示。
标引序号证据:
d --- 横向摆设反光符号两头与所在部件角落的距离 ,小 于 50 mm。
图 F.1 后部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位置要求
F.1.2.3 左证车身结构的不同,反光符号按以下要求粘贴或安装。
a) 粘贴 A 类反光符号时,在 车身结构允许条件下应傍边对称、连 续粘贴,使 用宽度为 50 mm 的 反光符号材料,竖向摆设的反光符号应垂直粘贴。
b) 粘贴或安装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时,在车身结 构允许条件下应傍边对称、红 白单元相间、均 匀分 布,相邻单 元远隔应小于 150 mm,竖 向摆设的反光符号应垂直安装或粘贴,示 举例图 F.2a)。 有安装地点符号的应符号地点朝上粘贴或安装。
c) 横向蚁合粘贴 A 类反光符号不知足两头同期为白色单元时,应 在正中间位置断开,断 开远隔 应小于300 mm,且两侧应同为白色或红色单元,示举例图 F.2b)。
d) 因搭钮、锁止安装、灯具等断开时,反光符号角落与该 部件的距离应小于 150 mm,除 水平允中 间外其余位置两侧应 为 不 同 颜 色 单 元,非 断 开 位 置 应 符 合 a)或 b)的 要 求,示 例 如 图 F.2c)、 图 F.2d)。
e) 因车身结构不成对称或垂直粘贴或安装时,两侧应沿车身角落粘贴或安装,示举例图 F.2e)。 f) 使用宽度为25 mm 的反光符号材料时,在宽 度允许条件下应比肩平行粘贴 2 条,且 不同神气
单元搪塞称漫衍,示举例图 F.2f)。
g) 厢式货车安装有起重尾板时,起重尾板上应按a)和 d)的 要求粘贴 A 类一级反光符号,示 举例 图 F.2g)、图 F.2h)。
a)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 b) 正中间位置断开粘贴示例
图 F.2 后部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图
c) 因搭钮等断开时粘贴 A类反光符号示例 d) 因搭钮等断开时粘贴或安装反射器型反光符号示例
e) 傍边不对称粘贴或安装示例 f) 使用宽度为 25mm 反光符号材料的粘贴示例
g) 单独安装车用起重尾板粘贴示例 h) 以起重尾板为尾门的粘贴示例
标引序号证据: d1 --- 相邻红 、白 单元的远隔 ,小 于 150 mm; d2 --- 反光符号正中间位置断开远隔 ,小 于 300 mm;
d3 --- 因搭钮 、锁 止安装 、灯 具等部件断开时反光符号角落与该部件的距离 ,小 于 150 mm。
图 F.2 后部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图 (续)
F.1.3 侧面反光符号
F.1.3.1 应使用宽度为50 mm 的反光符号材料或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且会聚车厢尾部一端应以 白 色单元杀青。
F.1.3.2 车辆每侧粘贴或安装的反光符号单元,在水幽谷面上沿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的投影长度之和(不 同平面的重复部分不重复规划)应顺应以下要求:
a) 三轮汽车不小于1200 mm;
b) 车长小于6 m 的货车大于货厢长度减去150 mm;
c) 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功课车、车厢可卸式汽车(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不小于车长的30%; d) 其他货车不小于车长的50%。
F.1.3.3 左证车身结构的不同,反光符号按以下要求粘贴或安装。
a) 粘贴 A 类二级反光符号时,在车身结构允许 条件下应蚁合粘贴;断 开粘贴 A 类一级反光符号 时,每段 应 至 少 包 含 白 色 和 红 色 单 元 各 1 个,且 断 开 间 隔 应 小 于 300 mm,示 例 如 图 F.3a)、 图 F.3b)。
b) 粘贴或安装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时,在车身结 构允许条件下应红白单元相间、均 匀漫衍,相 邻单 元远隔应小于150 mm,示举例图 F.3c)。有安装地点符号的应符号地点朝上粘贴或安装。
c) 因搭钮等断开时,反光符号角落与该部件的距离应小 于 150 mm,断 开位置两侧应为不同神气 单元,非断开位置应顺应a)或 b)的要求,示举例图 F.3d)。
d) 因车架结构原因导致可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的平面不在合并水平面时,应 在每一蚁合平面粘 贴或安装反光符号,任一平面粘贴 A 类反光符号应顺应 a)的 要求,粘 贴或安装反射器型反光 符号应顺应 b)的要求;因搭钮、车轮等断开时还应顺应c)的要求。示举例图 F.3e)。
e) 反光符号的白色或红色单元粘贴在货厢开门部位时,开 门与箱体的裂缝应小于 10 mm,且 单 元长度不变,示举例图 F.3f)。
a) A类二级反光符号蚁合粘贴示例
b) A类一级反光符号断开粘贴示例
图 F.3 侧面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图
c)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
d) 因搭钮等断开时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示例(A 类二级反光符号)
e) 不同平面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示例(A 类二级反光符号)
图 F.3 侧面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图 (续)
f) 开门部位粘贴 A类二级反光符号示例
标引序号证据:
d1 ---A 类一级反光符号的断开远隔 ,小 于 300 mm;
d2 --- 反射器型反光标知趣邻单元远隔 ,小 于 150 mm。
图 F.3 侧面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图 (续)
F.2 B类反光符号
F.2.1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货车及挂车,应在车死后部和两侧外名义蚁合粘贴 B类反光符号。
F.2.2 粘贴时,反光符号角落与车辆基准线的距离应为55 mm~95 mm,如图 F.4所示。
注:罐式货车 、罐 式挂车以通过罐体中心线的水平面与罐体外名义的交线为基准线 ,厢 式货车 、厢 式挂车以通过货 厢中心线的水平面与货厢外名义的交线为基准线。
F.2.3 非危境货色运载车辆不应粘贴 B类反光符号。
标引序号证据:
d---B 类反光符号角落与车辆基准线的距离 ,取 值范畴为 55 mm~95 mm。
图 F.4 B类反光符号粘贴位置证据
F.3 典型车辆的突出安装要求
F.3.1 后部反光符号
F.3.1.1 平板货车、低平板挂车
平板货车、低平板挂车后部除应按 F.1.2.3的要求 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外,平 板货车还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水平蚁合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低平板挂车 后部有爬梯时应在两个爬梯最外侧的爬梯架上垂 直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示举例图 F.5。
a) 平板货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b) 后部有爬梯的低平板挂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图 F.5 平板货车和低平板挂车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
F.3.1.2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
罐式货车、罐式挂车后部控制反光符号勾画罐体 综合,水 温顺垂直角落部分应为白色单元;有 车架 或防护安装时,应按 F.1.2.3 的 要 求 在 车 架 或 防 护 装 置 上 粘 贴 或 安 装 反 光 标 识,示 例 如 图 F.6a)。 其 中,勾画罐体综合的 A 类二级反光符号材料远隔应不大于 50 mm,A 类一级反光符号材料或反射器型 反光符号材料远隔应不大于100 mm。
F.3.1.3 半顾忌引车
半顾忌引车后部反光符号应水平蚁合粘贴或安装在驾驶室后部上方,并 在两侧垂直方朝上粘贴或 安装1个白色单元,示举例图 F.6b);驾驶室后部上方被新动力 电板箱、天 然气罐等装璜时,反 光符号应 发光区域朝正后方粘贴或安装在箱体或气罐上,且 应在合并平面上。 半顾忌引车反光符号粘贴面积不 受 F.1.2.1限制。
a) 罐式货车或罐式挂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b) 顾忌引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图 F.6 罐式货车或罐式挂车和半顾忌引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F.3.1.4 车厢可卸式汽车
车厢可卸式汽车尾部粘贴或安装的反光符号面积不顺应 F.1.2.1要求时,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水平 蚁合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仍不知足要求时应在驾 驶室后方两侧垂直地点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 驾驶 室后部被新动力电板箱、自然气罐等装璜时,反光标 识应发光区域朝正后方粘贴在箱体或气罐上,且 应 在合并平面上。示举例图 F.7。
a) 总质地不大于 3500kg汽 车的粘贴或安装示例
b) 总质地大于 3500kg的 汽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图 F.7 车厢可卸式汽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F.3.1.5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罐式挂车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罐 式挂车后部除应按 F.1.2.3 和 F.2 的要求粘贴反光符号 外,还应以2个 A 类 一 级 反 光 标 识 的 白 色 单 元 为 1 组 勾 勒 罐 体 后 部 轮 廓,反 光 标 识 间 隔 应 不 大 于 100 mm,示举例图 F.8。
a) 罐式货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b) 罐式挂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图 F.8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罐式挂车后部反光符号粘贴示例
F.3.2 侧面反光符号
F.3.2.1 车厢可卸式汽车
车厢可卸式汽车侧面按 F.1.3.3的 要求粘贴或安装反光符号长度不知足 F.1.3.2要 求时,应 使用 A
类一级反光符号材料或反射器型反光符号材料,且统统可粘贴或安装名义应蚁合粘贴,示举例图 F.9。
a) 总质地不大于 3500kg汽 车的粘贴或安装示例
b) 总质地大于 3500kg的 汽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图 F.9 车厢可卸式汽车粘贴或安装示例
F.3.2.2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
运载剧毒化 学 品 或 爆 炸 品 的 罐 式 货 车 侧 面 除 应 按 F.1 和 F.2 的 要 求 粘 贴 A 类 一 级 反 光 标 识 和 B类反光符号外,还 应在罐体侧面四角粘贴白色反光符号单元拼接成 “L”和 倒 “L”(每 条边包含 2 个单 元),上部“L”的最下 沿 及 下 部 “L”的 最 上 沿 与 车 辆 基 准 线 的 距 离 应 为 275 mm~375 mm,如 图 F.10 所示。
标引序号证据:
d---“L”或 倒“L”上 、下 沿与车辆基准线的距离 ,取 值范畴为 275 mm~375 mm。
图 F.10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货车侧面反光符号粘贴示例
F.3.2.3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厢式货车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厢式货车侧面除应按 F.1和 F.2的要求粘贴或安装 反射器型反光符号 和 B类反光符号外,还 应 在 厢 体 侧 面 上 角 粘 贴 白 色 反 光 标 识 单 元 拼 接 成 倒 “L”(每 条 边 包 含 2 个 单 元),示举例图 F.11。
图 F.11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厢式货车侧面反光符号粘贴或安装示例
F.3.2.4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挂车
运载剧毒化 学 品 或 爆 炸 品 的 罐 式 挂 车 侧 面 除 应 按 F.1 和 F.2 的 要 求 粘 贴 A 类 一 级 反 光 标 识 和 B类反光符号外,还应按 F.3.2.2 的要求在罐体侧面四角粘贴白色反光符号单元拼接成 “L”和 倒 “L”。 其中,半承载式罐式挂车侧面的 A 类反光符号应在车架上粘贴,示举例图 F.12;承载式罐式挂车 侧面的 A 类反光符号应在 B类反光符号下方粘贴,二者之间距离应为150 mm~200 mm,且彼此平行。
图 F.12 运载剧毒化学品或爆炸品的罐式挂车侧面反光符号粘贴示例
附录 G (步伐性) 标志板安装要求
G.1 通用要求
G.1.1 标志板应使用螺钉或铆合花样安装在车辆后部,并遴选防水、防尘、防锈措施。
G.1.2 车辆安装标志板后,不应在标志板上钻孔、开槽。
G.1.3 若是标志板发光区域无法幸免被车辆其他部件装璜,装璜的面积应不大于10%。
G.2 低速车标志板安装要求
G.2.1 配备
最大盘算车速不大于40km/h的汽车和挂车应安装低速车标志板。
G.2.2 数目
至少应安装1块。
G.2.3 布局
标志板应安装在车辆尾部,发光区域应朝后,且一条边与水幽谷面平行,荒谬朝上安装;标志板发光 区域所在平面与垂直于汽车纵轴的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5°。
G.2.4 安装位置
G.2.4.1 标志板下角落与大地的距离应不小于250mm,位于上部的荒谬与大地的距离应不大于1500mm。 G.2.4.2 安装 1块标志板时,应 安装在车辆纵向对称面左侧;安 装 2块标志板时,应 对称安装在车辆纵 向对称面两侧。
G.2.4.3 安装示例见图 G.1。
a) 1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b) 2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标引序号证据:
d--- 位于上部的荒谬与大地的距离 ,不 大于 1500 mm。
图 G.1 低速车标志板安装位置暗意图
G.2.5 几何可见度
车辆纵向对称面的左、右应不小于30°,水平面上、下应不小于15°。
G.3 重型车标志板安装要求
G.3.1 配备
总质地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功课车应安装重型车标志板。
G.3.2 数目
应安装1块、2块或4块。
G.3.3 布局
标志板应安装在车辆尾部,发光区域朝后,且一条 边与水幽谷面平行;标 志板发光区域所在平面与 垂直于汽车纵轴的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5°;标志板应联系于车辆纵向对称面傍边对称漫衍。
G.3.4 安装位置
G.3.4.1 水平方朝上,标志板尽可能会聚车辆水平两侧角落。
G.3.4.2 垂直方朝上,标志板下角落距离大地应不小于250 mm,上角落距离大地应不大于2100 mm。
a) 1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b) 2块标志板横向安装示例
图 G.2 重型车标志板安装位置暗意图
c) 2块标志板竖向安装示例
d) 4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图 G.2 重型车标志板安装位置暗意图 (续)
G.3.5 几何可见度
车辆纵向对称面的左、右应不小于30°,水平面上、下应不小于15°。
G.4 长型车标志板安装要求
G.4.1 配备
长度逾越8 m 的挂车和半挂车(半顾忌引车除外)应安装长型车标志板。
G.4.2 数目
应安装1块、2块或4块。
G.4.3 布局
每块标志板的发光区域应朝后,且一条边与水幽谷面平行安装;标志板发光区域所在平面与垂直于 汽车纵轴的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5°;标志板应联系于车辆纵向对称面傍边对称漫衍。
G.4.4 安装位置
G.4.4.1 水平方朝上,标志板尽可能会聚车辆水平两侧角落。
G.4.4.2 垂直方朝上,标志板下角落距离大地应不小于250 mm,上角落距离大地应不大于2100 mm。
G.4.4.3 安装示例见图 G.3。
a) 1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b) 2块标志板横向安装示例
c) 2块标志板竖向安装示例 d) 4块标志板安装示例
图 G.3 长型车标志板安装位置暗意图
G.4.5 几何可见度
车辆纵向对称面的左、右应不小于30°,水平面上、下应不小于15°。
mm符号样品反射器标志板发布于:山东省声明:该文不雅点仅代表作家本东谈主,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就业。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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